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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检查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6-03-24 13:4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乱检查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现将涉企行政检查投诉举报渠道予以公布。

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一)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未依法履行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职责,存在拖延办理、私设门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等行为;二是漠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行政复议决定,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受理未受理、应处理未处理、应调查未调查,或久查不决、久拖不结,应立案不立案、不应立案却违规立案等;三是行政执法主体及程序不规范,未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案件事实调查不清、取证不合法不规范不充分,未依法告知市场主体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和法定救济途径;四是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

二)整治行政执法“过度执法、简单机械执法”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滥用行政裁量权,未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未落实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规定,简单采用单一标准裁量,普遍采取“顶格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等措施;二是忽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个案实际,机械适用法律条文,“小错重罚”,严重违法从轻处罚;三是不予听取企业陈述、申辩,或对企业的申辩理由、事实和证据材料不予复核、不予采纳,简单机械执法;四是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期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

三)整治行政执法“任性执法、逐利执法”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在执法中片面追求部门利益,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或下达、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二是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决定后,未及时复查整改情况,或只处罚不教育、“一罚了之”、放任不管,导致同一市场主体同类违法行为被反复处罚;三是以罚代管、以罚增收,使用不正当手段搜集所谓“违法证据”,实施“钓鱼执法”等。

四)整治行政执法“野蛮执法、暴力执法”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未严格执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要求,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言行过激;二是使用不合理、不合法、暴力性执法手段,侵犯市场主体或执法对象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五)整治行政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性强”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未规范执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和“综合查一次”制度,应合并未合并、应联合未联合,存在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二是借上级调研、日常走访、部门联检之名随意干扰企业,加重市场主体负担。

  二、投诉举报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433-2879051;0433-2879057 

  投诉举报邮箱:ybldgx@126.com 

  投诉举报材料接收地址:延吉市建工街500号715办公室 

  投诉举报模板:详见附件。   

  附件:延边州人社局行政执法问题投诉举报表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6323

  

  

初审:吕元斌复审:卢昆终审: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