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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人社厅要求,经各县市人社部门审查,延边州10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确定为合格机构,准予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继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同时,注销1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就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刘恒晖 联系电话:0433-2879031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