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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申报材料并实地踏查,认定延边明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办学场地、设备设施、教师配置等方面,符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准予办学。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5-2025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者均不予受理,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反映情况受理部门:延边州人社局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处
联系人:李伟峰 联系电话:0433-2879030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