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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更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重新修订《延边州人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请各处室、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
初审:钟卫华 复审:马宁 终审:刘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