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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高层次人才办理子女就学安置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4-25 14:42

各县市、州直各单位:

  为了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切实为高层次人才干事创业解决后顾之忧,按照省《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安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33号)相关内容,计划开展延边州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安置工作。

  一、适用范围

  经省人社厅人才分类评定,并与我州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D类及以上人才。

  二、优待政策

  经省人社厅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由用人单位所属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享受子女入学安置政策。

  1.A、B类人才子女及直系第三代子女可根据人才本人意愿,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不含幼儿园)起始年级就读。

  2.C、D类人才子女,按就近从优原则,参考人才本人意愿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读。

  3.省域外转入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非毕业年级或在符合高考政策前提下的普通高中在读学生,转入省域内学校就读时,可不受入学年级限制。

  三、材料要求

  人才提出就学申请,需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并逐级转至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备核验。

  1.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

  2.人才分类定级评定证明材料。

  3.户籍证明材料。

  4.房产证明材料。

  5.申请人在省内工作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会同、协议等)

  申报材料电子版需一并报送。

  四、办理时限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立刻组织开展申报工作,5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州人社局专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蔡成哲、汪强

  联系电话:2879027 、2879079

  材料报送地点:延吉市建工街500号延边州人社局7楼720、705房间

  

  附件:

  1.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

  2. 2024年度人才子女就学情况明细表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