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退出 注册无障碍浏览
官方微信
欢迎关注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经单位申请,材料审核,核实有关情况,撤销和龙市吉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申请后因资金不足等原因,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现予以公示7天(2024年 4月 16日—2024年 4月27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433-4235578
和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4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