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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延边州人社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方位推进《延边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2021—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为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在我局183项政务服务事项中,即办件140项,占比达到76.5%;承诺件43项,办结时限全部做了压缩,平均压缩比例为50%以上。二是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我局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占本级总事项平均比例达到97.27%。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水平。建立“收件即受理”事项清单22项,推进“首席事务代表制”,签订《授权委托书》,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履行职责,建立授权事项清单30项,提高办事效率。四是梳理完善权责清单。按照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持续完善行政备案事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执法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原有43项清单基础上,新增21项、修改10项、建议取消3项。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认真落实告知承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变更及终止许可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对企业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办公设施设备两项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省人社厅部署,对在县(市)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登记的劳务派遣机构的行政许可权限下放至县(市)人社局。二是积极落实人才政策。开展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工作,认定E类以上各层次人才100人。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人才项目,2023年获得创新创业人才资助项目3个、人才培养基地项目5个,博士后资助项目1个,累计获得专项资金130万元。为州内8名D类以上人才落实子女就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58名E类及以上人才实施岗位单独核定、单列管理。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对企业指导服务。以“万人进万企活动”为牵引,为企业主动提供点对点服务。全州共走访450家企业,企业反映问题或提出诉求333条,已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诉求324个,办结率为97%。以“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为牵引,多频次、多形式举办招聘会,积极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平台,促进有效对接。全州共组织358场招聘会,参加企业6100余家次,提供岗位32000个次。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为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全州人社系统累计培训企业463余户。二是促进社会保障助企纾困。按照国家规定,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全州共为11042户参保单位减收失业保险费10016.97万元,为全州9677户参保单位减收工伤保险费3973.99万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141.80万元,惠及企业5105户。三是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编印《延边州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和《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劳动用工指引》,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宣传,促进企业规范用工。四是落实差异化管理措施。对风险低、信用好的施工企业,实施降低存储比例和免于存储农民工资保证金优惠政策。各县(市)人社部门共减免企业保证金10件,涉及金额4305.43万。五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定对劳务派遣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年度监管计划,并于9月份和11月份完成了对劳务派遣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检查任务。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规定,根据上位法的动态变化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要求,及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3年度共梳理文件15个,其中:废止1件,失效1件;保留13件,均作为一般性文件管理。
(五)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重要议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邀请纪检组领导和法律顾问参与重要决策、疑难问题的集体研究讨论,保障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清单》,成立了由局领导、劳动关系和监察仲裁处工作人员及局法律顾问组成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听取法制审核的意见,保障了行政执法行为科学规范。
(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64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63家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未发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损害劳动者权益事项。重点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源头治理工作,2023年全州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办结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4件,涉及1012人1894.73万元;办结根治欠薪线索平台案件1590件,涉及4933人11922.86万元。办结信访转办案件89件,涉及 2879人12408.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拒不支付欠薪案件24起,处理当事人12人;公开曝光4起重大欠薪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了恶意欠薪的嚣张气焰,最大限度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继续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2023年,全州评价重点企业数达到256家,其中,A级210家,B级46家。
(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对影响较大的工伤认定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印发《关于印发延边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落实延边州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执法领域重点问题开展整治。按照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内容,通过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全面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及落实要求,掌握政策执行口径,确保“首违不罚”落到实处。制定《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谁执法谁普法”活动方案》,以“万名人社干部进万企”活动为契机,统筹推进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进企业,突出重点人群,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政策法规13件,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法律法规26件,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八)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和坚持常态化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力度,多次召开由局分管领导、业务处室工作人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成员和局法律顾问参加的疑难行政确认事项专题会议,提高对行政争议案件重难点问题的分析判断能力。推进府院法治共建,加强与延边铁路运输法院的沟通,及时向法院反馈我局对重难点行政确认事项的观点意见。今年6月经与延边铁路运输法院沟通,采纳了法院的协调化解意见,妥善处理了某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行政确认争议事项。2023年我局积极发挥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和局法律顾问,有效推进府院联动,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我局接受行政司法监督1件,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公开听证,驳回诉讼请求。
(九)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官方网站和延边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事项和局内相关文件,以微信公众号和12333人社热线、12345政府热线为专线,迅速及时发布和回馈社会民众关切的信息、政策和新闻。2023年通过官方网站共发布128条通知公告,12条政策法规,6条政策解读,5条办事指南。通过“延边人社”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或转发215条信息。全力打造政务服务咨询热线,回复12345热线咨询333次,回复网站留言195次,12333专线受理34207次电话咨询。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5项,2023年共办理行政许可66件,全部进行双公示。2023年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办理完毕。2023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答复率均达到100%。在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上更新了开放责任清单中的10条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相关单位可登录延边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门户网站共享相关数据。
(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人社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制度,领导班子全年专题学法6次;每季度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一次法律法规学习测验,累计参加200多人次;组织全州人社系统参加“遵法守法 携手筑梦”202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全州900余人次参加网上答题,我州3名选手参加省厅组织的复赛。开展州人社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扎实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见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23年新增8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已全部完成规定学时,并全部通过考试。制定《2023年度延边州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将依法治州作为共性指标列入绩效考核范畴,并严格按照共性指标进行考核。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与营造发展环境融合度不高。原因是存在为完成任务而宣传的现象,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队伍结构和素质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主要表现为个别行政检查事项全过程记录不完整,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未体现执法人员亮证执法。
(三)法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为个别行政许可未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确认卷宗和行政许可卷宗装订不规范。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工作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人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推动一岗双责落实,引导班子成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依法办好民生实事,让群众幸福感更强、获得感更足、安全感更实。
(二)树牢法治思维,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及人社法律法规等作为必学内容,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推进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全年局党组集体学法6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三)坚持公正用权,强化权力制度约束。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重要议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邀请纪检组领导和法律顾问参与重要决策、疑难问题的集体研究讨论。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听取法制审核的意见,保障了行政执法行为科学规范。
(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行政许可权限按分级管理原则下放至县(市)人社部门。认真落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劳务派遣机构告知承诺制。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劳动用工指引》,指导帮助企业合法用工。183项政务服务事项中,即办件140项,占76.5%;承诺件43项,办结时限平均压缩50%以上。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完善法治营商环境。加强系统内和面向全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在系统内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进行再学习,形成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工作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走进企业、工地、社区开展实地宣传把人社法规政策口袋书、宣传册带到群众身边,扩大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的知晓面和影响力。
(二)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完成年度培训计划,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法治工作机制,保证法治建设取得实效。坚持履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认真开展决策风险评估。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扎实开展案卷评查,通过案卷标准化建设,推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对依法行政工作推行清单化管理,动态更新各项政策及信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打造“阳光权力”“法治人社”。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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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