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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珲春市福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请、珲春市人社局推荐,我局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74号),严格按照网络创业培训机构认定条件和评审程序,对珲春市福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所申报的初审材料进行了初审,并成立专家组对学校实训场地进行实地踏查及评审。经专家组评定,珲春市福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符合网络创业培训相关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取得联系并书面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李炳辉
联系电话:2879029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